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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09:00:46 人气:3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兽药检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兽药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和质量水平,推动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一)兽用药品领域:中药饮片的真伪检定。

  (二)兽药残留领域:牛肉中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齐帕特罗残留检测,鸡蛋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残留检测。

  (三)细菌耐药性领域:动物源大肠埃希菌和肠球菌耐药性检测。

  (四)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核酸检测,布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特异性检验。

  二、参加单位

  (一)兽用药品领域。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检验机构、2026年农业农村部兽药质量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原则上均须参加本次能力比对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比对活动的单位,需同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提交书面申请。第三方兽药检验机构及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

  (二)兽药残留领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司局与部属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管理权责事项目录>的通知》(农办办〔20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残留检测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兽药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及承担2026年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等检测任务的单位均须参加本项能力比对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能力比对活动的单位,需同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提交书面申请。

  (三)细菌耐药性领域。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6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等3个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6〕4号),2026年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任务承担单位均须参加本次能力比对活动。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单位,需同时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和中监所提交书面申请。

  (四)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可参加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核酸检测项目。布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生产企业、开展平板凝集试验的其他兽药生产企业、动物疫病诊断机构、养殖场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可参加布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特异性检验项目。

  三、方法依据

  (一)兽用药品领域。中药饮片的真伪检定项目推荐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20年版二部相关质量标准及附录方法。

  (二)兽药残留领域。牛肉中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22-2022)。鸡蛋中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残留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

  (三)细菌耐药性领域。动物源大肠埃希菌和肠球菌耐药性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动物源大肠埃希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NY/T 4149-2022)、《动物源肠球菌分离与鉴定技术规程》(NY/T 4147-2022)和《动物源细菌抗菌药物敏感性测试技术规程-微量肉汤稀释法》(NY/T 4142-2022)。

  (四)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核酸检测项目推荐方法为《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GB/T 27982-2011)荧光定量RT-PCR。布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特异性检验项目推荐方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三部、《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46-2025)。

  四、比对样品

  本次能力比对的样品由中监所提供,每个能力比对项目由一组或多组样品组成。样品统一编号,随机分配至参加单位。(样品仅可用于能力比对,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五、报名与确认

  申请参加本次能力比对的单位请填写《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各能力比对项目的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六、样品检测与结果报告

  (一)兽用药品领域样品于5月31日前发放完毕,各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确认样品状态是否满足检测要求,反馈《能力比对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3)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5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1)及检验记录等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

  (二)兽药残留领域样品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确认样品的状态是否满足检测的要求,在收到样品96小时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将加盖公章的《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2)、检验记录和相关图谱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

  (三)细菌耐药性领域样品于7月10日前发放完毕,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确认样品的状态是否满足检测的要求,在收到样品2周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3)、细菌鉴定检验报告(质谱鉴定截屏、生化反应报告或PCR电泳图谱等)一并寄送至中监所,结果报告单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

  (四)兽用生物制品领域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核酸检测项目样品于7月31日前发放完毕,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确认样品的状态是否满足检测的要求,反馈《能力比对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附件3)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在收到样品10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5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4)、检验记录和相关原始结果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

  布氏菌病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抗原特异性检验项目样品于9月15日前发放完毕,参加单位在收到样品后,应及时确认样品的状态是否满足检测的要求,在收到样品10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在检测完成后5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4-5)、检验记录和相关原始结果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附件2)。

  (五)所有单位均应独立完成检验,及时报送检验结果。

  七、结果评定标准

  本次能力比对的结果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02:2018)和《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结合有关检验标准的规定及检验记录进行综合评定。

  八、结果通知与补验

  中监所能力比对各项目负责处室将对所有参加本次能力比对的单位发放能力比对结果通知单。除兽药残留领域视对比对结果不合格情况组织一次补验外,其他领域不予补验。

  九、总结报告

  能力比对结束后,中监所能力比对各项目负责处室将对能力比对情况和结果进行总结,研判兽药行业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风险,形成各领域能力比对总结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联系人:侯力丹

  联系电话:010—62103797

  附件:1.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

     2.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各项目联系方式

     3.能力比对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

     4.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_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报名表.docx
附件2_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各项目联系方式.docx
附件3_能力比对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docx
附件4_2026年兽药检验检测能力比对结果报告单.docx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原文链接